亚洲网3月16日电国家旅游局最近公布了“旅游行政许可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据了解,这些措施将于5月1日正式实施,以执行国家旅游局的行政许可。 这些措施的适用主体由国家旅游局调整为各级旅游主管部门的规章制度。
根据这些措施,今后将规定,旅游行政许可的实施应当以许可的规范化为指导,促进网上审批平台的建设,促进旅游行政许可事项的在线处理和审批。 旅游部门应当制定旅游行政许可证服务指南。 建立和实施信息披露制度、一次性通知制度、一次性通知制度、一次性通知制度、一次性通知制度、一次性通知制度、一次性通知制度、一次性通知制度、一次 有关规定,旅游部门应设立专门的窗口,配备专业人员,接受和申请许可,以方便申请人。 规定向申请人发出的行政许可申请验收通知,应当符合行政许可验收单制度的要求。 明确中止和终止审查的具体情况。 明确,审批部门应在颁发许可证之日起30日内,逐步向上级旅游当局备案或分享行政许可的有关资料。 规定了许可档案管理内容管理机构和档案转移保管贷款的要求。
此外,“办法”还明确了旅游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要求加强对许可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同时,明确旅游行政许可制度的实施情况,要求组织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不断提高许可工作质量。 该措施包括法律责任和行政许可法。
吴泽峰(吴泽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