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根据中央和省政府的精神,将河北省旅游局改名为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 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河北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成立意味着我省旅游业从一个部门促进了全面的联系。 除旅游局原有职能外,省旅游发展委员会的综合协调职能亦会进一步增强。 改名不仅是名称的变化,也是旅游业地位的进一步改善。
根据规定,河北旅游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协调全省旅游业改革与发展,制定全省旅游业发展战略规划政策和措施,制定全省旅游人才发展规划。 培养指导和支持全省旅游业发展,构建具有较强竞争力的旅游产业体系。 实施国家发展旅游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与全省旅游业有关的地方条例草案,监测全省旅游经济运行情况。 负责旅游统计和行业信息的发布。
2.协调全省有关工业部门之间的旅游合作与整合与发展,协调全省跨地区旅游资源的发展和利用,开展旅游与外交的合作。 促进京津冀旅游业的合作与发展,承担省旅游领导班子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议省级旅游市场发展战略,组织实施,参与国家或地区,组织省级旅游总体形象的外部宣传和重大旅游推广活动。 组织和协调重大旅游节庆和展览活动,培育旅游品牌,收集和发行国(国家)国内外旅游市场的动态信息。
第三,组织全省旅游资源调查、规划、开发和相关保护工作,指导全省重点旅游目的地和旅游线路的规划和开发,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和旅游业。 加强全省旅游重点工程建设与相关部门的协调服务,开展旅游业投资与重大旅游项目建设。 促进新的旅游业发展和旅游业促进就业和扶贫;协调和指导全省假日旅游和红色旅游业。
负责省级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规范旅游企业和员工的管理和服务行为,建立和完善旅游市场的综合执法和联合执法机制。 维护旅游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负责全省旅游业的规范化,指导旅游业组织的业务工作,全面协调旅游安全的监督管理。 制定旅游行业应急预案,并与有关部门协调建立旅游应急救援体系。 协调和推进全省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建设,指导智能旅游和旅游配送旅游公共信息咨询服务体系和公共服务信息网络体系建设。 组织和协调旅游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改造和管理,促进旅游服务的方便,指导旅游业精神文明的建设和诚信体系的建设。
第五,组织指导入境旅游和全省公民出境旅游;依法批准在我省设立外商投资旅行社相关业务,颁发导游许可证;指导特种旅游相关工作。 指导全省旅游业人才培养;承担导游职工资格审批相关工作,指导旅游职业资格标准和等级标准的实施。 依法指导省旅游投资集团公司的业务和省政府的其他事项。 (河北省旅游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