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旅游市场上,价格欺诈和强迫交易等现象时有发生。 虽然许多旅游纠纷涉及的金额很小,但保护人权的成本却很高。 学者们说,“旅游法”的关键是缺乏非诉讼争端解决机制。
三月二十六日,江苏省扬州市一位演员正在为游客演出《扬州木偶》。 CPI地图。
“民主与法制时报”记者薛英俊报道。
王华没想到,在“旅游法”正式实施一年多后,他和妻子被屠杀。
王华和他的妻子一直很节俭,很少旅行。 在处理宽带业务时,对方发了一张旅游卡,说他们每人可以支付300元参加香港和澳门的为期7天的旅行。 王华怀疑,在旅游卡上预留的工作人员的电话一再证实,他们没有强迫购物和欺骗购物,并支付了600元,并准备和妻子一起旅行。
从2015年4月26日到5月2日,王华夫妇按承诺参加了一家旅行社组织的为期7天的港澳之行. 但接下来的日子几乎是噩梦。 在香港、澳门和珠海的旅游过程中,王华和他的妻子发现除了购物或购物之外,几乎没有时间去玩。 。
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律系副秘书长沈海恩说,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律系副秘书长。 旅游法律为整个旅游市场的健康发展奠定了最权威的基础,但任何议员都不会天真地认为它是世界上和平的。 旅游法的立法目的显然没有实现。
北京王俊彦律师事务所主任王俊彦表示,“旅游法”的立法旨在规范旅游企业的行为守则,保护游客的合法权益。 但是,设立法律并不能禁止所有的违法行为。 北京金硕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衡表示,“旅游法”缺乏详细规范,是旅游市场屡禁不止的重要原因。
王俊彦观察到,消费者在旅游过程中最容易受到财产和个人权利的侵犯,如交易知情权、公平交易权、个人选择权和健康权。 王衡认为,屠宰是最常见的侵权行为,如欺凌、价格欺诈、强迫交易等。
律师描述了王华和他的妻子都见面了。 在车里,导游的软泡泡让他买了各种各样的手工艺品,如果他们不买的话,他们就会被骂,不要购物,不要让他们出去。 然而,王华和他的妻子在港澳花了200元买了纪念品的钥匙和手表。 在珠海刷卡买蚕丝3800元,花6万多元买两块玉器。
我本来打算去旅行,放松一下。我不想让我妻子阻止王华。 然而,在亲友的提醒下,王华发现丝绸是假的; 他买的这两块玉石,在北京市场上只卖两千元到三千元。
西北工业大学人文与经济法学院博士研究生何望旺发现,王华和他的妻子之间的经验并不是一个案例。 在个别旅游市场购物中心,游客的消费不符合导游的要求,经常被推迟到下一个景点,甚至被滥用。 例如,2016年10月7日,有媒体报道称,云南导游是否责骂购物游客恶棍。
但消费者很难捍卫自己的权利。 他说,一方面,大多数游客在消费过程中没有账单保存习惯,另一方面,非法经营的旅行社或购物商店故意不给消费者账单。 王华和他的妻子在买丝绸和玉石时没有给出发票。 幸运的是,当时他们没有支付现金来刷卡消费,并保留了相应的证据。
他还发现,一些旅行社为了赚取额外的非法资金,迫使游客同意改变旅游路线,或将游客转移到其他旅行社。 李梅的母亲和女儿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2014年7月,李梅的母亲和女儿通过一个旅游网站报名参加了为期10天的西藏之旅,并支付了超过12000元的保险费,并与对方签署了一份旅游合同 2014年8月16日从北京西站返回拉萨。 但是在8月19日,李梅的母亲和女儿来到拉萨,突然被旅行社抛弃了。
原定于8月19日前往林芝,但导游带领李梅的母女参观了西藏博物馆。 当我看到其他旅行社团队在同一家酒店入住时,他们一个接一个地去了风景名胜区。李梅的母亲和女儿急于与旅行社沟通,一直没有回复。 直到8月24日,导游说,每人退款700元,不再追究被遗弃的代表团的责任。
沈海恩说,这种现象被称为导游。 大多数旅游活动都是在不同的地方进行的,游客不熟悉环境,对导游的领导者和其他依赖性也是如此。 旅游业最常见的纠纷是强制或变相购物、交通事故、溺水等现象。
为什么导游不时地抛弃顾客和屠杀顾客? 他认为,这表明,在利益的影响下,旅游经营者的中间服务机构有利益的转移。 这也反映出,仅仅依靠旅游法律是不够的,并不意味着执法必须严格,违法必须严格,实施旅游法律是关键。
王衡说,虽然“旅游法”的出台和实施,但对旅行社导游、景区等旅游经营者和服务人员进行了更详细的限制和规范。 然而,在自驾游过程中遇到的交通、住宿、餐饮、购物和娱乐等消费活动缺乏详细规范,仍然取决于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王俊彦说,旅游市场涉及广泛的监管,涉及旅游、交通、健康、质量、监督、工商等部门。 广泛的跨地区执法是困难的。 这使得消费者很难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保护自己的权利。
沈海恩的研究发现,整体而言,中国游客的权利保护成本较高。 虽然大多数旅游纠纷涉及的金额很小,但消费者通过诉讼支付的时间和精力是非常昂贵的。 虽然“民事诉讼法”规定小额诉讼可以适用于初审和终审,但根据法律,审判期限为3个月。
沈海恩说,消费者如果想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行政投诉,往往是解决争端的一个重要方法。 但他认为,行政投诉不是最好的解决办法。 消费者在维护自己的权利时通常会遇到两种情况:景区旅游当局不关心居住地的旅游当局。
李梅的母亲和女儿在拉萨被抛弃后,打电话给北京旅游局,北京旅游局是该地区的旅游监管机构。 另一方告诉旅行社,这种行为是不可抗力的。 李梅于2014年9月3日向北京市旅游局投诉,经过两个多月的等待,两人被告知旅游公司愿意支付每人1529元,共计3058元。
李梅的母亲和女儿拒绝接受,并向法院提起诉讼。 2015年2月2日,法院裁定,旅游经营者擅自改变旅游行程,疏忽旅游景点,减少旅游服务项目,导致合同无法实现,但没有造成重大损失。 因此,旅游公司必须退还5000元的合同,并支付2434.8元的违约金,以支付180元的交通费用。
诉讼获胜,但保护权利的成本并不低。 按照北京市律师诉讼代理、服务收费、政府指导价标准、民事诉讼案件审判阶段,每件收费3000元至1万元不等。 如果律师的费用是3000元,李梅的母亲和女儿将得到不到2000元的赔偿。
在第一次审判的最后一天,李梅花了将近七个月的时间去西藏旅游。 在早期阶段,王华通过多次投诉和报告,成功地恢复了部分资金,并通过诉讼程序获得了1800元的赔偿,并退还了503元的纪念品和其他损失,以减少1 只剩下907元了。 这不是律师的费用。
他发现,大多数游客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后,都会选择吞咽。 在许多人看来,捍卫自己的权利将花费大量的精力和保护自己的权利的道路并不一定是平坦的。 在媒体快速发展的今天,许多游客将选择微博微信和其他抱怨,以吸引社会的注意或地方执法部门的注意,以保护他们的权利。
但是,这种保护权利的形式往往伴随着消费者遇到非常糟糕的屠宰行为,很容易引起公众的愤怒,否则就不可能了。 他说,这与监管机构缺乏积极的合作和协调机制以及游客屠杀的非法成本有关。
例如,许多部门,如工商、公安、价格等,都有权管理屠宰顾客的行为,但游客通常向哪些单位投诉,哪些单位有权享有第一个管辖权。目前,法律没有明确规 他说,国家有关部门应该通过协调,打开一个类似于110的全国性、易记性的旅游消费投诉电话。
事实上,许多地方政府已经加强了对旅游市场混乱的管理。 例如,云南在2014年制定了“云南旅游条例”; 海南省三亚市公安局2015年成立了全国第一支旅游警察队伍。 2016年,全国许多地方法院设立了一个旅游法院。 今年3月20日,云南推出“旅游观光宫廷"地图。
但申海恩认为,不合理、低价、强迫购物等现象具有深厚的旅游市场竞争背景,只有将旅游市场主体重新集成,才能从根本上重塑旅游市场秩序。 如果你不能按照法律行事,你必须严格颁布更多的法律,建立更多的机构,但面子工程与消费者的权益无关。
沈海恩说,目前的旅游权利保护机制过于依赖行政机关的管理和控制,很难迅速启动和解决行业协会缺乏功能的非诉讼争端解决机制。 这导致旅游行政机关对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需求不能得到适当的满足,从而导致消费者采取过度行为加剧矛盾。
他说,在“旅游法”出台之前,中国旅游业已经成立了中国旅游协会、中国农村旅游协会、中国旅行社协会等产业协会。 然而,这些行业协会大多没有发挥激励行业会员合法经营的作用,也没有承担起与各级旅游行政当局合作的责任。
因此,我国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并不是为了制定和实施“旅游法”。 它不仅需要合理的时间,而且还需要制定支持“旅游法”实施的较低方法,如“旅游法”实施的规定和地方法规,以及旅游业组织在自律管理中的积极作用。
王俊彦说,近年来,在线旅游交易平台发展迅速,但在线平台设计更加模糊,没有形成统一的行业标准,消费者更难保护自己的权利。 王衡说,“旅游法”要增加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法律责任,明确旅游经营者在侵犯人身财产时的应急义务。
沈海恩认为,消费者应该在旅游活动中树立一个基本的概念:好的商品不便宜,不好的商品旅游不是生活必需品。前者需要用金钱来衡量。 后者可由国家社会提供。 前者质量与价格有很大关系,后者质量与价格之间的决策关系并不显著。
他说,“旅游法”的制定和引入只是中国旅游业健康发展和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第一步。 还要求各级旅游当局和有关部门加强执法,建立执法协调机制。 旅行社要加强自律,消费者要懂得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他说,目前的“旅游法”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基准需要提高。游客出国旅游或去热门景点旅游的成本往往更高。 如果只对违法者处以二千元或五千元的罚款,违法成本太低。 同时,法律也要明确屠宰顾客等侵权行为的行政处罚主体。
(文中王华李梅)是一个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