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的一般规则。
第一条是实施陕西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确保学校综合评价和招生工作顺利进行,有效维护学校和考生的合法权益。 根据陕西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情况的通知。 根据我校办学和招生工作的具体情况,制定了招生章程。
二校综合评价招生工作严格落实阳光工程全面公开招生信息,接受学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确保综合评价招生工作公平有序进行。
第二章学校简介。
第三所学校全名:西安航空学院。
国家标准代码:11736陕西招生代码:8053。
办学类型:公立全日制普通本科院校..
办学水平:普通本科高职院校。
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证书类型:国家认可的普通大学文凭学位证书。
综合评价招生属于学校高职院校办学水平,颁发国家认可的普通高校毕业证书。
第四所学校占地1158亩。 学校设有飞行器学院机械工程学院,民航学院,电子工程学院,能源学院,建筑学院,车辆工程学院,计算机学院,经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 开放飞机制造工程,飞机动力工程,材料科学,工程机器人,工程机器电气设备维护等79个专业。 涵盖航空航天机械材料、电气运输、工商管理等16个专业类别,涉及工程管理等科目。 目前,省级一级专业建设培养工程有三个省级本科综合改革试点项目,一个省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三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 省级虚拟模拟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和实验教学项目2个。 全国省级试点专业建设项目8个,省级重点专业9个。 全国精品课程和优质资源共有11个省级精品课程和优质资源共享19个。
第五条学校的位置。
凤凰校区:西安西二环259号邮件:710077号。
延安校区:西安延安区蓝天2号。
文章:710089年。
第三章是组织机构和职责。
第六条学校成立综合评价录取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确定录取政策,确定录取工作重大事项,是综合评价录取工作的领导组织。 领导小组由学校党委副书记、招生就业办公室主任、招生就业办公室副主任、招生就业办公室副主任、招生就业办公室副主任等组成。 党和政府办公室党委宣传部财务监督办公室后勤支援办公室和二级学院负责人。
第七条招生就业办公室根据国家教育部省级招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组织和实施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定。 学校不委托任何中介和个人进行招生工作。 教育部二级学院负责确定招生专业及其计划,制定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问题及评分标准,安排考试工作。 安全部门和后勤支援部门负责综合评价招生工作的安全和后勤支持。
招生咨询号码:029/842577584250446。
第四章招生计划。
根据省教育厅的要求,第八条学校根据社会需求和毕业生就业情况制定了专业招生计划。
第九条综合评价招生仅在陕西省进行,招生计划和专业由教育部门审查。
第五章是入学申请和评估方法。
第十条申请参加高职院校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 必须参加2019年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或陕西省普通高校职业教育单独招生考试。
第十一条符合报考资格条件的考生,必须于2019年3月11日8:30至3月13日17:00登录省招办高职教育分类考试招生网上管理平台。 我们的学校提出了入学申请。
第十二条考生于2019年3月14日8:30至3月17日17:00登陆我校招生信息网,进入我校综合评价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根据系统注册步骤确认申请我校综合评价考试的注册情况。
在第13条中,我校对具有高中学业水平和综合素质评价成绩的考生进行专业适应性测试。 对三名学生进行文化基础和职业技能测试。
考试时间为2019年3月23日.. 文化基础类考试的内容是语言的数量和试卷的数量。 职业技能测试的内容是候选人的基本技能知识。 考试的形式是笔试。
第十四条入学前名单将于2019年3月30日至4月2日提交省招生办公室。 从2019年4月3日至4月4日12时,我校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第十五条,2018年4月8日8:30至4月11日17:00,入学考生持有入学前通知书和我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向我校登记。 逾期视为自动放弃我们学校的入学资格。
第六章录取原则。
第16条综合评价总分为300分。
具有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考生:高中学业水平各科成绩110分,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满分90分。 专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满分100分。
三名学生:文化底考满分150分,职业技能考满分150分。
第17条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赋分方法:申请我校理工类专业的考生,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选择思想、政治、物理、化学、生物、通用技术等五门科目。 申请我校文史专业的考生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选择了五门科目,如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生物、通用技术等。
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中,ABCD等级依次为22:16:12:0。
第18条高中综合素质评价结果:高中综合素质评价6个评价维度中的ABCD评分依次为15分、12分、8分和0分。
在第19条中,我校考生的最低淘汰率为10%。
根据“陕西省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实施办法”、“陕西招生办公室”、“2014年”等有关规定,对考生的健康状况进行了第20条规定。 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要求的考生学校,如果不符合上述规定或要求,可以取消入学前或入学资格,或者根据规定调整入学前或入学专业。
第二十一条学校按照综合评价总分由高分到低分的方式录取。
第七章收费标准。
第22条学校严格按照陕西省教育厅价格局相关文件精神确定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一般类别:文学和历史科技类5500元/年。
住宿费用(取暖):650元/年。
第八章奖励贷款基金和困难学生的补贴措施。
学校实行奖学金、学生贷款、困难补贴、学费减免等补贴措施,在登记时开通绿色渠道,确保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
第23条奖励学校每年奖励6000多名学生,发放金额近1600万元。
全国奖学金:每年8000元。
全国励志奖学金:每年5000元。
国家助学金:2500元/年-3500元/年..
综合奖学金:优秀学生标准3000元/年,一等奖2000元/年,二等奖1500元/年,三等奖800元/年,优秀学生干部800元/年。
泰达奖学金:一等奖1000元/年,二等奖600元/年,三等奖400元/年。
成都飞机制造集团公司ncmc奖学金:一等奖800元/年,二等奖500元/年,三等奖300元/年。
第24条:学校为贫困学生提供工作机会,每月支付300元至500元。
第25条学生贷款:我校属于陕西省教育厅确定的普通高校,可以申请学生家庭经济困难的贷款。 每人每年不超过八千元的助学贷款。
第九章是附加的。
第26条综合评价新生入学的性质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新生完全相同。
第27条新生入学后,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在三个月内对不符合入学资格的学校进行审查。
第28条规定经省教育厅审批通过学校官方招生信息网公布。
根据国家教育部和陕西省高校招生政策,西安航空学院招生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第29条本章程的未完成情况。
附件。
来源/招生信息网络。
编辑/全阳瑞。
学校试验/爱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