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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6日,继福建省旅游局在建宁召开“福建省全国旅游团队服务和投诉管理系统培训暨旅游市场监管工作部署会”之后,福州市旅游局积极组织全市“旅游投诉举报和案件办理管理系统”培训,就“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和案件办理管理系统”的使用方法对福州各县(市)区旅游局、福州高新区社会事业管理局的相关人员进行了讲解、演示、问题解答等系统培训。
在培训过程中,我局对全市旅游质监工作强调三点要求:一是各县(市)区旅游局要落实责任人,安排专人定岗,按时操作使用“全国旅游投诉举报和案件办理管理系统”;二是要及时受理上级旅游部门转办的投诉和电话、网络等各类投诉,并全程使用系统处理旅游投诉举报案件;三是要按照《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规定程序办理,进一步提高投诉处理时效,确保在有效处理期内结案,切实维护旅游者和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游客满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