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2-01
公告编号:2016-005
证券代码:834651 证券简称:飞扬旅游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浙江飞扬国际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6年1月30日,浙江飞扬国际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飞扬旅游”或“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公司董事会全权办理与本次股票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现就本次股票发行方案中股份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 公司在册股东股份优先认购的办法
(一)在册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本次股票发行的认购方式为现金认购,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第八条的规定:“挂牌公司股票发行以现金认购的,公司现有股东在同等条件下对发行的股票有权优先认购。每一股东可优先认购的股份数量上限为股权登记日其在公司的持股比例与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上限的乘积。公司章程对优先认购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公司《公司章程》并未对现有股东的优先认购权作出约定。
公司在册股东均承诺放弃对本次股票发行股份的优先认购权。因此,对于本次股票发行,公司现有股东没有优先认购权。
(二)在册股东的认定
在册股东,指截至股权登记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26日。
二、 新增投资者认购程序
公告编号:2016-005
(一)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
本次定向发行120万股,综合考虑公司每股净资产、成长性、行业前景等多方面因素,公司本次定向发行价格3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360万元。公司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最终发行对象中,参与本次认购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不超过35人。具体名单如下: 拟认购股 占发行后公司 是否新
序号 姓名 份数量 股份总数的比 增认购 岗位名称
(万股) 例(%) 人
1 李达 40.00 1.89 是 董事、副总经理
2 熊笛 20.00 是 董事、财务总监、董
0.94
事会秘书
3 吴滨 20.00 0.94 是 董事、副总经理
4 陈晓冬 20.00 0.94 是 董事、副总经理
5 裘郑 20.00 0.94 是 监事会主席
合计 120.00 5.66
(二)缴款的时间安排
1、缴款起始日:2016年2月14日
2、缴款截止日:2016年2月19日
(三)认购程序
1、 请认购人将本次股票发行认购资金于2016年2月14日至2016年2
月19日(含当日)汇入指定的认购资金缴款账户,以款项到达指定账户为准,并将汇款底单复印件传真至0574-87238661或电子扫描件发送至xiongd163@163.com,并电话确认。
2、 2016年2月19日前(含当日),公司向缴款账户开户行确认认购
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认购人认购成功。
3、 本次发行认购资金缴款账户
户名:浙江飞扬国际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2410120105011615
开户行:宁波银行繁景支行
公告编号:2016-005
三、 提醒认购人缴款注意的事项
1、 发行人提醒认购人与银行核实汇款所需相关手续,考虑资金在途时间,
确保认购款项能够在规定截止时间之前汇至本次发行的认购资金缴款账户。
2、 认购资金必须以投资者姓名/名称为汇款人,并汇入公司本次定向发
行股票指定入资账户,不能使用他人账户代汇出资款。汇款用途处应注明“定增股票认购款”字样,在汇款单备注栏中注明投资者姓名/名称和认购股份数。
3、 汇款金额严格按照认购所需金额汇入,请勿多汇或少汇。认购人汇款
相关手续费由认购人自理,不能在认购资金内扣除。认购人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与其《股份认购协议》中约定的认购股份数量不一致的,以认购人汇入的资金可认购股份及《股份认购协议》中确认的可认购股份二者中孰少为准。若有超额认购资金,公司将在发行资金到达公司账户且完成股票发行验资后将超额部分退回认购人。
4、 对于认购方在股份认购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问题,公司将通过电话与认
购方进行及时联络,以保证认购的顺利完成;对于由于认购方联系电话无法联系而引起的各种责任和问题将由认购方自行承担。
四、 联系方式
(一) 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大沙泥街88号富茂大厦裙楼8楼
(二) 联系电话:0574-87238619
(三) 传真:0574-87238661
(四) 联系人:熊笛(董事会秘书)
浙江飞扬国际旅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