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游客度过一个快乐祥和的假期,1月30日,云南省文化和旅游厅发布了“假日旅游出行温馨提示”。
提示一 选择正规旅行社、签订好旅游合同
游客报名参团时要选择有相应资质的旅行社,核实旅行社经营范围。切莫一味追求“低价”和“熟人介绍”,切莫选择无旅行社业务经营资质的单位和个人及通过微信朋友圈、俱乐部等非法组织的旅游。“电子旅游合同”已全国推广使用,报名时必须与旅行社签订正式的电子旅游合同,出团通知书一定要仔细阅读,团费应汇入签约旅行社的对公账户,并索取正规发票。
提示二 警惕低价旅游团、旅游消费要理性
选择旅游产品时,首先要根据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选择合适的旅游产品,尽可能详细了解价格所包含的项目及其标准,拒绝参加“不合理低价游”、“免费游”、“买保健品或保险送旅游”等旅游产品,这些旅游产品一般是通过购物安排、另行付费项目等方式来获取回扣,从而弥补所差额的团款。在进行购物消费时,不盲目跟风,要注意所谓的旅游购物店,往往以“政府补贴或扶贫项目、馈赠朋友礼品、为亲人祈福、刚好店庆、富二代刚好大学毕业出来打理家里生意”为名诱导游客消费,以玉器、银器、茶叶、“当地原生药材”能治百病等虚假或夸大宣传的方式欺骗游客购物,请保持清醒头脑理性消费,并及时拨打当地投诉电话。
提示三 严格遵守文明公约、对待纠纷要理智
遵守《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和《中国公民出国(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树立文明出游意识,维护环境卫生,遵守公共秩序,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文物古迹,爱惜公共设施,尊重他人权利,做文明的旅游者。旅途中发生纠纷时,游客应冷静对待,及时与导游或旅行社进行沟通,双方通过协商采取积极补救措施处理,或注意留存并妥善保管好各种证据材料,切莫采取过激言语及行为导致人为扩大损失。
提示四 自助外出旅游、加强安全意识
未参加旅行社组织,选择自由行外出旅游的游客,可能会遇到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罹患疾病等情况,为最大程度降低意外风险,建议游客在出游前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云南省州(市)旅游投诉电话:
昆明市0871—96927
丽江市0888—5123432
大理州0872—96927
版纳州0691—2122323
保山市0875—2147704
迪庆州0887—8882222
红河州0873—3727548
德宏州0692—2137927
普洱市0879—2132135
玉溪市0877—2067643
楚雄州0878—3369835
文山州0876—3051055
曲靖市0874—3123022
昭通市0870—3187110
临沧市0883—2140003
怒江州0886—3888919
游客在旅游中遇到纠纷或问题,可拨打上述州(市)旅游投诉电话,还可拨打全国旅游投诉举报电话“12301”、云南省旅游投诉电话“0871—96301”,或通过“游云南”App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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