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岁的盛先生看了四位老朋友在日本玩的照片,很沮丧,因为他和他的妻子本来应该和他们一起去,但他们没想到日本不会回来。 仅仅因为这件事就着火了,找了半年多的旅行社。 十一月二日,盛先生致电本报热线反映此事。
签约旅行,但没有赶上飞机。
盛先生说,今年四月,他们的老夫妇和四个老朋友一起去了海港区河北街,一个名为“河北侨游”的旅行社,前往日本,为期五天。
4月13日,我和妻子共支付了6900元。 盛先生说,旅行社工作人员告诉他们,4月25日上午10时30分,他们将前往天津机场,与旅行团其他游客一起飞往日本,并致电领导。
盛先生说,4月25日上午,他们的老夫妇乘出租车到秦皇岛火车站,因为一些紧急情况没有赶上8:00的列车,也没有按计划的时间到达天津机场。
飞机在同一天01:15起飞。我急忙打电话给领队,问我是否能赶上10点以上的火车。 盛先生说,这位领导人和他说他可以赶上天津,并立即来到机场与他们见面。
十二点十五分,盛先生和他的妻子抵达天津机场。 我看了一个小时的手表,以为我能赶上。 盛先生说,他们通过了第一次安全检查,但在通过第二次安全检查时被工作人员拦住了。
我们没有登机口,机场的工作人员不允许我们进入。 盛先生了解到,为了交换登机牌,他必须出示签证,但签证掌握在队长手中。 我很快就给领队打了五六分钟的电话,然后领队派人去办签证。 盛先生说,当签证到达他手中时,他错过了登机时间。日本最终没有去。
我个人有理由不赶上飞机,但是领导人有责任提前给我签证或者把它放在服务台上。 盛先生表示。
从天津回来半年多后,盛先生多次发现旅行社想要一部分钱,但对方说他不能退款。盛先生认为这是不合理的。 如果我们不去日本,我们至少应该退还当地的旅行费用。 。
旅行社认为他们是对的。
十一月二日下午,记者来到河北省海外旅了解情况。工作人员说,领导不会让记者留下联系信息,稍后会给记者一个答复。 下午4点,一位姓张的旅行社负责人打电话给记者,告诉他发生了什么事。
我们事先告诉他要按时到达集合地点,因为他迟到了,赶不上飞机。 张先生说,盛先生的错误不是旅行社的错误。盛先生自己没有履行他的协议,因为他知道这位领导人在他的工作中没有犯任何错误。
去日本是一个集体签证集团,不能将签证交给个人保管或放在服务台上,否则一个人的问题可能会导致整个团的行程延误。 张先生说,这件事是由盛先生的个人原因造成的。
张先生说,盛先生的旅游团是一次海外旅行,虽然盛先生和他的家人没有去日本旅游,但是旅馆和旅馆都是提前预订的。 所有这些都与当地的日本旅行社签订了合同,所以他们不能退还给盛先生。
张先生说,市旅游局也参与了调解。 虽然没有办法满足盛先生的要求,但从人际关系的角度来看,他们也做出了一些让步。我们承诺,如果他们想在未来报名参加这次旅行,不管他们想在哪个旅行 我们都会给他们500元/人的补偿费,但盛先生不同意。 。
这件事应当按照合同的规定执行。
盛先生的旅行费是否应该退还。 二号下午,记者咨询了一位熟悉旅游法律的律师。 这位律师告诉记者,如果旅行不及时,合同上的协议应该按照合同执行。 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的协议,旅行社应在扣除已支付当地协会或旅行助理的费用而无法退还游客的费用后,将余额退还给游客。
然后,记者通过市消费者协会了解如何对旅游形势负责。如果有争议,就没有明确的规定。 游客与旅行社签订的旅游合同应当执行。
但不幸的是,当记者再次与盛先生取得联系时,他说他与旅行社签订的合同找不到记者。 我们的记者周磊李晓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