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受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的委托,就“福州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服务”项目(项目编号:[350100]FJXXZB[GK]2018013)组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中标结果如下:
项目编号:[350100]FJXXZB[GK]2018013
项目名称:福州旅游形象宣传片拍摄服务
项目联系人:陈婷婷
联系方式:0591-83712303
二、采购单位信息
采购单位名称: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采购单位地址:福州市仓山区南江滨西大道193号4座4层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余星颖,83328463
三、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福州市鼓楼区铜盘路466-3号大自然文化创意园1号楼4层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陈婷婷,0591-83712303
五、中标信息
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10月22日
中标日期:2018年11月14日
总中标金额:150.0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总金额:1.9 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收费标准: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规定的标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方式: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以银行转账、电汇、汇票或现金等付款方式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汇款账号如下: 招标代理服务费账号:694902255;开户名:福建鑫祥招标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民生银行福州湖东支行
评审专家名单:
苏必杰(评委主任),乐斌,郑超光,高若林,林卉(业主评委)
中标标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
详见项目用途、简要技术要求及合同履行日期
六、其它补充事宜
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及标准,资格评审小组首先对各投标人的资格性进行审查,其中:福州完美映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②投入本项目人员列表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上海天临影业有限公司提供的资信证明未附其开户(基本存款账户) 许可证复印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社会保险凭据复印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②中的投入本项目人员列表;世纪文化旅游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经审计的上一年度的年度财务报告; 福建东南网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②投入本项目人员列表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山顶树上文化发展(北京)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②投入本项目人员列表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福建省广播影视集团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②投入本项目人员列表及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福建东南卫星传媒有限公司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②中的人员身份证复印件, 在资格及资信证明部分出现报价部分的全部,资格审查不合格;新疆瀚龙影视有限公司 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为3月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未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北京中外名人文化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提供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为3月份,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供投标截止前六个月(不含投标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凭据复印件。其余各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均通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合同包1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均通过。